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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公开课、示范课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9-04-15 来源: 点击数: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“职教20条”,推进教学方法改革,提高课堂教学质量,学院将通过开展公开课、示范课活动,促进教师间教学方法、教学手段、教学组织相互学习与交流。具体活动方案如下:

一、时间安排

公开课:第10-14周(4月15日-5月19日);

示范课:第15-17周(5月20日-6月9日)。

二、形式与组织

(一)各系部制定公开课实施方案,组织全体教师开展公开课活动,公开课活动可以系部组织集中观摩、教师互相听课、系部管理人员听课等形式进行,倡导人人都能讲公开课。

(二)在公开课的基础上,各系部推荐1-2门(至少有1门实践课)公开课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作为典型参加学院示范课(《学院示范课标准》(试行)见附件1)。

三、内容与要求

(一)各系部要认真准备、精心组织,做好过程材料的建档。建档内容包括课程名称、教学内容、教案、实施检查记录、听课评价等,要求公开课必须是完整的一节课,有学生参与互动,系主任或副主任至少一人参加系部公开课活动。

(二)每一位任课教师都应认真做好公开课的教学设计,改革教学手段,采用小组教学、项目驱动、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,挖掘课程思政、转型升级、创新创业、德智体美劳等内容在教学中的融入,突出课程的特色与优势。各系部通过公开课活动,挖掘出蕴含德育元素,实现实现知识传授、能力培养与价值引领有机融合的课程思政示范课;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信息化示范课;小组合作教学、项目驱动式教学等示范课等,引领课堂改革。

(三)公开课后各教研室要组织教师通过座谈、交流等形式进行集中研讨,对公开课提出指导性建议。

(四)学院将根据2019年教学督导听课和教学质量评价结果,推荐典型示范课和教案在全院推广。

(五)请各系部公开课实施方案请于4月19日前报教务处备案,学院将根据实施方案对各系部公开课活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。

教务处

2019年4月15日

学院示范课标准(试行)

项目

标准

课程目标

定位

教学目标明确,定位准确,符合学生认知水平和心理特征。有规范的课程标准、教材或教学辅助材料等。

教学内容

1、内容适中,知识结构简单明晰,科学性、逻辑性强,便于学习、掌握;

2、重难点突出,利于用信息化有效突破难点,措施恰当;

3、能充分利用教材设计教案(包括任务书、指导书等),教学设计科学、规范,各环节任务明确,活动充分,时间分配合理,内容切合学生实际,紧扣课程标准;

4、与相关课程内容关系衔接处理得当,及时把新技术、新理念等教学转型升级内容融入教学;

5、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配套,形成完整体系,突出工学结合特色。

教学过程

1、教学方法灵活采用小组、项目或案例等教学方法,具有示范作用;

2、能够按照信息化教学设计开展教学,体现课前预习、课堂教学、课后实践等内容及各环节要求;课程教学资源建设、应用较好,在提高学生积极性等方面取得实效;

3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,巧妙引导学生思维,激发学生的兴趣;

4、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并重,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;

5、对内容的要点、重点、注意事项的讲解和演示做到详略得当,突出重点;

6、实施多元评价,激励性强。

教学基本功

1、普通话教学语言准确流畅、精炼、明白生动形象,专业技术语运用得当;

2、教态自然、亲切;

3、板书简要、工整、规范、恰当。

教学效果

1、课堂互动效果好,学生积极主动、热情参与;

2、师生信息化认同度高。

3、近一年教学满意度测评中获“最满意课堂”称号,甲等优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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